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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心得感悟材料汇编
(8篇)
篇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2: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篇4:人民观点: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篇5: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篇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篇7: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8: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这在我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还是第一次,它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社会都不可能健康地向前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在一定的社会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彼此紧密联系而又有各自的发展规律,它们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辅相成。物质文明的发展处于基础的地位,物质文明不断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才能具有必要的物质条件。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决定着社会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是,我们不能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看作是物质文明的派生物和附属品,不能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上。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它们对物质文明的发展能够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条件下,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也可以反过来决定物质文明的发展。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既要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括起来讲,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改革发展稳定从政治上、法律上提供保障,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十六大之所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因为:第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政治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致力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群众更好地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十六大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既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要求。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特别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 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诸如机构庞大、效率低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存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形成了制约。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继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使政治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使社会政治关系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只有根据经济文化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能保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应该在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主实践。
篇2: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指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理,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着力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 ……此处隐藏17624个字……平同志在深入总结和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后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集中体现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观。一是民主与社会主义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二是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始终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其他事业一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重大进步,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展现出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巨大的制度优越性。
二、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如何体现,以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有效地实现,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而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各方面情况差异很大的国家,实现、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课题。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答案,只能是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进行实践探索。
在我国60多年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曾一度走过很大的弯路,严重偏离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的同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重大转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制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而又极其复杂、艰巨的宏伟事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方面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还要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坚定地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前进。要实现上述要求,只有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使全社会成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有可能做到。人们从自己的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越来越认识到,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途径和基本方式。
三、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主要成就和重要经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成就和进展。
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断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一级扩大到县一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二是修改宪法,健全并突出强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确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重要原则。三是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共同监督宪法实施。四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五是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六是完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制定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和规范人大组织和职权的重要法律。
我们还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反对官僚主义、调动基层和人民积极性。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正常换届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五是改革和调整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领导体制,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形成了职能明确、协调配合、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六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思广益,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七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制度,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为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和发展空间。八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创造性实践,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我们在各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政治制度,同时我们还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的实践经验,成为我们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
重要经验可以作多方面、多维度的总结和概括,其中以下三点值得特别提及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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